富源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曲靖市东部,素有“滇黔锁钥、滇南胜境”之称,因自然资源丰富,被誉为“八宝之乡”。辖区总面积平方千米,辖9镇1乡2街道,个村(居)民委员会个自然村,总人口约81万人。境内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除后所镇区域内的嘉河属北盘江流域外,其余河流均属南盘江流域。全县共有主要河流44条,其中:干流7条、支流37条;有蓄水工程件,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16座、小(二)型水库70座、电站水库3座、小塘坝64座,总库容1.48亿立方米,年供水能力2亿立方米;有龙潭12眼、渠道10条78.3公里。自年6月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精诚协作,迅速行动,高位推动,对表对表精准抓实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了水利部要求的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等“四个到位”,全县已基本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初步凸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成效。
组织体系全覆盖。立足县情,因地制宜,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县、乡、村分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或总支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5位县级领导主动担任跨乡镇流域、水情复杂、治理难度大的河道河长,乡镇领导和村“两委”干部担任辖区内河(段)长。镇、村分别设若干二级和三级河长,负责对应河流、水库、坝塘、渠道的日常管理;村(居)民小组设若干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负责相应河流、水库、坝塘、渠道的巡查、保洁等日常工作,全县实现了河长全水域覆盖,延伸至沟、渠、塘等小微水体,达到“一沟一长、一渠一长、一塘一长”。目前,全县各级河长已全部就位,全县共有河长名,其中市级河长3名,县级河长25名,镇级河长名,村级河长名,村组有巡查员、专管员或保洁员名。同时还为县级河长配备了25名河长助理和25个县直联系部门,协助县级河长履职。
目标责任全压实。县委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见,县级和镇级又进一步细化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的实施范围、管理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逐级制定了工作任务图和时间表,编制了详细的河库渠分级名录。县级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县级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县直31个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个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和督查、考核、宣传、政策保障、技术保障5个工作组,配齐配强了有关人员和办公的设施设备。县镇均全面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其中县级河长制办公室通过县委编办批复,核定人员编制6人。县镇均层层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和部署会,签订河长制“军令状”,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一级抓一级,构建了层级清晰、责任明确、上下贯通、推进有力的“河长制”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履职尽责全周期。为确保河长充分履职,富源县河长办精心编制了河长工作手册,人手一本发放到河长手中。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县镇均按时出台了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明确各级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这些制度的出台为河长制高效推进和河长充分履职提供了保障。同时,将河长信息对外公布,在河道显要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开各级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治理目标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已安设市县级河长公示牌89块,镇村级河长公示牌正在设置当中。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包河治水责任,除了履行巡河、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责外,还需承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方面主要任务。年8月份以来,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陆续开展巡河工作,深入一线排查河道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为每条河道挂上了“病历卡”,开出了“诊治处方”,对河道“病情”时时跟踪,实行动态化管理。目前,全县各级河长已累计巡河余人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52人次、镇级河长巡河人次、村级河长巡河人次,达到“县级河长两月一巡查、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查、村级河长半月一巡查”的要求。
保护治理全域化。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需求,实行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与陆地共同治理,河流库渠整体联动,兼顾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推进,为全县所有河流库渠统一编制了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同时按“统一监管、分工负责、联动推进”的工作原则,长效开展污染源和河道整治,实行建机制和抓整治同步进行,全域化治理,立体式推进,多手发力,同时见效。年10月,成功承办了在富源举办的云贵两省三市(云南省曲靖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黄泥河管理保护联合行动启动仪式暨第一联席会议,宣读了黄泥河保护联合行动宣言,三方审议通过了《黄泥河环境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和《打击破坏黄泥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五项联动机制》,共同开创了跨省行政区域管理保护河流的治理模式。目前,针对沿河违章建筑已开展了综合执法行动,拆除违规侵占河道建筑56幢平方米,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得到加强。加大了对工业点源污染的监管查处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年共抽查企业户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件,处罚金万元,办理重点案件5件,对全县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整治城乡生活污染,积极开展治脏治污改厕改圈增绿“两治两改一增”活动,年全县共整治乱排乱倒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件;加大对违法排污口的治理,改造部分污水主管,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在全县集镇和行政村完成公厕建设和改造58座,实施农村圈舍改造户;利用闲置空地有效进行绿化改造34.44公顷,公全县建成区绿地面积累计达.15公顷;为39个村(居)委会个自然村新增垃圾箱个、清运车99辆。开展了“清洁田园”和“清河”行动,回收残膜吨,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投入余万元,清淤河道24条84.52公里,清运淤泥、垃圾10万余立方米。
宣传动员全方位。坚持将宣传动员作为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的一项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