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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再次荣获“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
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至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再次光荣登榜,获得“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这也是该所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将其作为提升车管工作水平、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狠抓推进,高标准开展建设。积极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狠抓民警警容风貌、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将便民、惠商、利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突出重点,完善硬件,清河县交警大队加大车管所建设投入,对车管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优化了业务流程。实现“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建设了交通安全互联网学习平台,积极推广车驾管业务互联网办理,引导群众在“交管”APP上办理业务。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容服务网点,延伸了“警医合作”、“警邮合作”、“警保合作”、“警企合作”等一系列服务机制,让群众能够“就近办、便捷办”。
下一步,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将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完善车驾管工作“放管服”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县以及周边县市人民群众出行和社会经济发展。
原标题:《喜报!邢台清河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再获“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