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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年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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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截止出生日期为年8月31日。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

2.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

西外环路以西、秦皇西大街以南、峨眉山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居住小区以及华苑馨居、兴龙尚府和恒翔旺角住宅小区。

居住小区包括:天成锦江苑、天成巸墅、乐园小区、漓江花园、世纪家园、大秦世家、泰和家园、海韵家园、昌德小区、慧园小区、孟营一区、孟营二区、金色家园、宝佳花园、专家公寓、燕大专家公寓、海达公寓、欧泰克家属楼。

四招生时间

第一批次:年7月14日、15日;

第二批次:年8月17日;

第三批次:年8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五报名地点

开发区第二小学

六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近安排入学。(注: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以及购房时间须在年7月14日之前;该日期之后取得上述材料的,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二批次。)

1.户籍和父母的住房(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提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房本(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入学儿童与房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须带父母结婚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四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随父母一方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

提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房本(房屋产权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父母无房证明资料(如果无户口迁移史的,提供开发区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监护人)区内无房证明,如果有户口迁移史的,提供秦皇岛市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监护人)于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五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父母一方或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

提交材料:

居住证(有效期内);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房本(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五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4.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的中层干部子女、引进稀缺人才的随迁子女;开发区内正在筹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引进稀缺人才的随迁子女。

注:引进人才须持有最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聘任合同,并经区人事部门证明确认;中层干部须持有聘任合同及任命文件,并经区经发局证明确认(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以上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由区管委企业管理科提交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入学。

5.依照《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符合义务教育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区人民武装部持相关资料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报名流程:

年7月14—15日报名——教育局审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时间待定)——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原件(具体时间届时通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二)第二批次:根据学校第一批次招生情况,按照下列条件依次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注: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以及购房时间须在年8月17日之前;该日期之后取得上述材料的,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三批次。)

1.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

提交材料:

房本(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入学儿童与房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须带父母结婚证。);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四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提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三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父母一方或其子女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效居住证。

提交材料:

居住证(有效期内);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入学儿童页);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四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报名流程:

年8月17日报名——教育局审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时间待定)——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原件(具体时间届时通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三)第三批次:根据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情况,按照下列条件依次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注: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取得时间须在年8月24日之前。)

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含社保中心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备注:本市城市区居民在开发区内企业务工不属于进城务工(含海港区、开发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抚宁区)。

提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入学儿童页);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含社保中心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片区内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以上五种材料需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报名流程:

年8月24日报名——教育局审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时间待定)——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原件(具体时间届时通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七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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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第二小学

年6月26日

图/文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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