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
关于对常态化核酸筛查进行调整的通告
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尽最大限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处置疫情,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有关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核酸筛查作出调整,将原先的按区域筛查调整为按性别人群筛查。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每周一(5:30-8:30)筛查男性;
二、每周四(5:30-8:30)筛查女性;
三、大中专院校、寄宿制中小学校,每周一、四(15:00-17:30)进校分男女进行筛查(按照原分配方式进行);
四、周五进行补充检测。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凡是进入我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舞厅、酒吧、茶座、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未按规定时间核酸检测的居民,将在“健康码”上赋“弹窗”,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解除“弹窗”。
请广大群众按照通告要求,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3日
易县
易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四轮全员核酸免费检测的通告
年第13号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提高常态化下疫情监测灵敏性,根据《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年6月5日(周日)5:30--10:00。因特殊情况未现场采样人员,于当日12点前到就近医疗机构免费采样。具体采样时间以各乡镇、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全县各行政村及社区居委会根据人员居住情况提前科学分设采样点,全体居民原则上在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所属乡镇(处)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易县域内所有居民(含17类重点人群),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
四、有关要求
1.核酸采集期间,以各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为工作单元,自行做好本辖区全员管控;各行政村、社区要提前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保证采样现场秩序,确保人员不聚集,平稳有序开展采样工作,教育局负责在校寄宿制中小学人员采集时间和地点安排,其余学生就近采集。
2.所有人员按照乡镇(处)通知要求和安排,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分批、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地点进行采样。对不参加集中核酸筛查的,健康码一律赋弹窗警示、限制出行;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所有人员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企业、单位报备,不参加本轮全员核酸筛查,48小时后要及时到检测机构进行核酸筛查。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企业、单位,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人员,由医务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7.接受核酸检测筛查是应尽义务,广大居民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