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鲁:“十二五”城市化政策应吸取教训
近一时期,“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似乎已成为未来政策考虑的一个重要部分。但笔者认为,这一政策的经济合理性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当前需要吸取以前政策得失,避免重复过去走过的弯路。
城市化是所有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都经历了大城市主导城市化发展的过程,而且通常各国都会形成一个或几个大都市圈作为经济和人口的核心区。
我国的经验证明,凡发展得好的小城镇,几乎无例外地位于大城市圈或其辐射范围内。全国的“百强镇”,90%以上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而这两个地区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形成了以超大城市为核心,以几个百万人以上大城市为主干的大都市带。没有这样的条件,孤立的小城镇很难发展起来,也难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城市化过程中,有一些挑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过去的政策实际上把城市居民分成了两类人,原有的城市居民有资格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而外来转移人口,包括那些已经转移到城市多年、长期在城市打工的新城市居民,则大部分被排除在外。近年来这方面情况有所改善,但远未彻底解决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遇到许多困难。但试图通过约束大城市发展,向城镇倾斜,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是把矛盾从大城市推到小城市和镇,而且会带来更多的矛盾。
在一个均衡的城市化政策下,大城市会发展较快。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口都向现有的大城市或超大城市集中,使它们越来越大。更主要的,是需要出现一大批百万人口级别的大城市。这些大城市需要从现有的中型城市中产生,同时也需要有相当一批小城市替补中型城市的空缺。
但这只能从少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中产生,主要应当是市场机制引导的结果。政府的作用是在市场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规划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这一趋势。如果不顾条件地大面积铺开,搞政府主导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结果可能会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