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县直机关老旧家属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批投资招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清河县县直机关老旧家属区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河县,主要工作内容为二院家属院1、2#楼,法院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南、北2个楼,广播局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检察院家属院1、2#楼等6个家属院9栋楼的外墙墙面、楼顶保温,门窗、雨水管更换,楼梯间粉刷、照明改造,室外污水、雨水改造、室外路面硬化、铺砖,院落粉刷以及健身器材、分类垃圾桶的安装等施工。本工程共计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二院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改造,二标段包含法院家属院、广播局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检察院家属院改造。计划工期: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的证书(需具备有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方式为电子投标保函或转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4-:00至-05-: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5-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