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汉迄宋,清河县境内屡屡设立郡国州治,政治、经济、文化灿烂一时,因而人口汇聚,是当时全国知名的人口稠密地区。
其中,东汉中后期、唐朝中叶、北宋中叶是今清河县境内历史上三个人口高峰时期,均超过10余万人。北宋末,受战火荼毒、人口锐减至不足3万人,此后相当一段时期,清河大地人口有减无增,明初,再次遭受靖难之役战争灾难后,清河县内居民仅余户。
资料记载,明前当地居民中,主要姓氏有王、贾、谢、潘、焦、高、杨、司、郝、蔡、崔、左、白、石、何、随、田、刘等,后经大批移民,明嘉靖二十一年(年)时清河人口增至户,人。至清朝末年,人口增加至人。民国时期,人口继续增加,民国20年(年)为人。抗日战争时期,全县人口变化不大,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县有户、人,—年和-年,清河县出现两次生育高峰,县内人口增长,至年,全县有户、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清河县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逐渐提高,人口合理流动机制逐渐完善,人口向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城镇逐渐集中,同时居民平均寿命升高,文化素质普遍提高。
年,全县人口有个姓,其中王姓人数最多,在3.2万人以上;2万人以上的有张、李二姓;万人以上的有刘、孙、赵三姓;万人以下千人以上的有杨、田、马、许、邱、宋、冯、焦、董、郭、陈、韩、顾等五十九姓。
年,全县居民总户数户,人口人,其中男性人,女性人,万人以上姓氏有王、张、李、刘、孙、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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