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县力量,对重点涉气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批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梳理汇总如下,并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①南宫市河北千喜鹤肉类产业有限公司,待宰圈废气收集设施过滤棉堵塞、活性炭吸附板部分损坏;粗格栅密闭房中UV光氧设备未安装催化板和阻风板,15根灯管中10根坏损,不能正常使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8万元。
②南宫市赫洋纸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加工成型工序VOCs等离子设备未运行,涉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7万元,移交公安处理。
③内丘县邢台矩能铁路电器器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轨枕车间断筋脱模工序切割产生粉尘和烟气仅由一台焊烟净化器处理,且焊烟净化器管道破损,产生的部分废气直接排放。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6万元。
④清河县河北伟斯特汽配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密炼机和开炼机接上方集气罩使用贴板封堵,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与排气筒接口存在烟气外溢;平板硫化车间窗户未采取密闭措施。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4万元。
⑤平乡县王杨村熟料造纸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2万元。
来源: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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