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今年2月份,我县启动了“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要求参选人员无乱办班、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要求的行为,讲奉献、有作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根据《清河县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师德模范的实施方案》(清教发〔〕16号)要求,活动按照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组织评选确定初步人选、网络投票、事迹演讲、考核等程序,评选10名“师德模范”。
目前,“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现将参选教师的主要事迹公布如下,诚邀广大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