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护理保险是什么保险?
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或半失能状态的清河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什么是居家护理服务?
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需在家接受长期护理。
三、符合居家护理人群条件:
1、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或因年老导致失能;
2、参保人员已按缴费年度在缴纳本市基本医保费的同时足额缴纳了长护险费。
四、待遇标准,个人垫付比例
1、居家护理每次75元,长护险报销比例85%、报销金额63.8元;个人担负15%每次付费11.2元。
4、评估为重度失能人群每月服务10次,评估为中度失能人群每月服务8次。
五、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不予受理:
1、未参加本地长护险或未按规定缴纳相应年度基本医保费和长护险费的;
2、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4、因工伤导致失能的;
5、申请评估时,被评估人不在邢台市域范围内的;
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失能,应由第三方承担护理、康复等费用的;
7、距上次评定结论作出或上次评估终止不满3个月的。
六、申报长护险居家护理流程
申请人携社会保障卡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健康管理中心一楼领表→进行自评→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申报长护险居家护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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