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教育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现就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教育领域专项整治重点:1.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重点整治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及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兼职等行为。
2.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未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初中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或利用各种竞赛招收选拔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和违规自行组织考试提前录取学生;民办学校违规提前宣传、招生和录取学生;违反起始年级班额控制人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快慢班、重点班等行为。
3.公办学校在职人员举办或参股举办私立学校、幼儿园等盈利机构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和公办学校在职人员(指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安心教书育人,为谋取私利以个人或以亲属名义举办私立中小学校、幼儿园、辅导班及“小饭桌”“小卖部”“小书屋”等行为。
4.虚报冒领、侵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问题。重点整治在各类教育经费核定、贫困学生资助、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中虚报冒领、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
5.强订乱订教辅资料、校服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和教师统一组织学生征订指定或购买目录外的辅导资料、统一购买校服等事项,并代收教辅资料费、服装费从中“吃回扣”等问题;重点整治借入学、转学、分班以及调班等时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行为。
6.违规参加商业性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整治教师培训经费支出混乱、未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参加商业性培训班(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管理的培训机构)和借培训学习之机公款旅游等行为。
7.长期违规“吃空饷”问题。重点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长期违规借调、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和违规占编不办理辞聘手续等“吃空饷”的行为。
8.违规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和违规举债建设问题。重点整治学校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支出票据搞变通和违规举债搞建设、维修、设备购置等项目的行为。
9.其他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卫生医疗领域专项整治重点:1.医疗领域辅助用药问题。重点整治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辅助用药管理责任不落实、辅助用药临床使用不规范、辅助用药处方审核点评不彻底和辅助用药不规范使用惩处不到位等行为。
2.医疗机构套取骗取医保资金问题。重点整治各类医疗机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诱导医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
3.虚报冒领、侵占套取、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问题。重点整治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侵占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及滞留延压资金等问题,着重检查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
4.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方面存在的违纪问题。重点整治采购非中标药品、违规加成出售等问题;整治不按规定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医务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问题;在医疗器械、设备购置方面存在的不履行招投标手续、违规操作、索贿受贿以及“吃回扣”等问题。
5.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违规招投标问题。重点整治在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中未按照规定程序和限额进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利用管理权限进行串标、围标以及拆分额度规避招标的违规违纪腐败问题。
6.其他影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举报受理方式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来信请寄:清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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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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