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严禁乱办班乱补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
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严禁乱办班、乱补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治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治理工作与师德建设相结合、问题查处与正面引领相结合。
二、治理重点
严禁在职教师举办任何形式的以收费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家教;
严禁在职教师动员、诱导、暗示、强迫任课班级或本校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补习班;
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课外辅导班、“小饭桌”兼职授课;
严禁在职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
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三、工作安排
要抓住假期、周末等高发时间段,搞好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等工作。
1、宣传动员。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重申有关要求,始终保持对有偿补课、办班治理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要将各级开展有偿补课整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让广大教师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认识到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自觉抵制并杜绝有偿补课行为。各学校要以发放、签署《家长明白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