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河县委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8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
项目名称:清河县委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清河县奥捷大厦办公楼及附楼、信访局、宿舍楼、周转房等清河县委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项目(该项目的安保、保洁、绿化、净化、会议服务、楼房的维护维修、设备的维护维修等。)
合同履行期限:为期一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评估考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打印页为准(打印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
时间:年07月27日00时00分至年07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