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清河县教育局一职工父亲不幸去世,该同志响应清河县殡葬改革号召,当天送亲属遗体进行火化。这是今年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教育系统实施火化的第一例。在此,向逝者表示深切哀悼,向该同志表示诚挚慰问!
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自4月15日起,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农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一旦去世,必须无条件实行火化。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我县殡葬改革要求,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来源:清河教育发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