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周黎燕)近日,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收到邢台清河县唐先生反映清河县谢炉镇的村里有个养猪厂,他担心养猪厂因缺乏管理和环保意识,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对此邢台清河县生态环境局进行答复。
据了解,唐先生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邢台清河县谢炉镇杜林东唐辛庄村西约50米,乡道南,该生猪养殖场年出栏规模在头以下,不属于生猪规模场。
经过生态环境局了解调查,发现该场现存栏生猪头,采取干清粪技术,各猪舍间以防渗排污管道联通,建有立方米防渗化粪池1个,养殖所产生污水较少,污水和粪便定期清理到村外农田中。养殖粪污虽定期清理到田间贮粪池,但存在部分未及时清理。
针对存在问题,按照《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清河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养殖场定期清理场区粪便,不得在场区晾晒粪便,未清理粪污做防渗、防雨、防溢流处理。
下一步,清河县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农业农村局、镇环保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来源:问政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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