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邢台市医疗保障局通知,目前我市年征缴工作调转功能已经开放,需要跨县区调转的人员,现在已经可以办理(于10月9日开始到医保缴费开始时截止)。因户口迁移等改变参保地的,需办理居民医保跨县(区)转移手续。
1.从清河县转出的参保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号窗口办理跨县(区)转出手续,进行个人账户清零并开具跨县(区)转移表。
2.从外县转入清河县的参保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和跨县转移表到清河县政府服务大厅二楼21号窗口办理跨县(区)转入手续。
集中跨县(区)调转期结束后原则上将不再进行跨县(区)调转工作,只能在原参保地参保缴费。
政策-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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