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王官庄镇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王官庄镇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王官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王官庄镇人民政府(清河县王官庄镇财政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清河县王官庄镇前于村、后于村、马厂村、西王村、一村、二村、三村、四村、杨庄、张家村、田家村、葛家村、杜家村、四家务、郝家村、小王庄、西小官、中小官、东小官、大寨、楼官庄、大简庄、孙洼、徐店、秦家洼、丁龙、梁魏洼、王家洼、前栾洼、后栾洼、毕家洼、纪家洼、前倪、后倪、刘村、范家村、侯家村、大堤、前丁、中丁、后丁、王二庄、前食店、中食店、后食店、小辛庄、小屯东、小屯西、张候铺、董家铺等50个村庄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道路硬化平方米,便道花砖硬化平方米,墙面粉刷平方米,小广场、小游园、停车场平方米,拆除残墙断壁、建设围墙平方米,建设文化墙平方米,坑塘治理10个,绿化棵,太阳能路灯盏,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2座,铺设DNmm污水主管道米,铺设DNmm污水管道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建设期限: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1-7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2资质条件:1-7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