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投资招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现有84个社区共计投入安装人脸抓拍摄像机套,人脸识别门禁套,车辆抓拍摄像机套、车辆道闸58套、高点全景监控摄像机17套、高清摄像机17套、数据网关84套、智慧社区管理平台1套、安全边界及平台对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2招标范围:清河县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3.1、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