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陶伶俐等名同志通过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王静等3名同志通过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二级教师;周翠翠同志通过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名单附后)。现对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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