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红河干流(城镇段)
入选红河州年“美丽河湖”
根据《红河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经县级自评、州级复核,拟确定下列6条河流(河段)、13个湖泊(水库、水利风景区)为红河州年度美丽河湖(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州河长办,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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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
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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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元江)发源于云南省巍山县境内,至河口县城与南溪河汇流入越南,贯于滇西南,为云南省的五大水系之一,全长公里。红河河口县城段,起始河口镇北山社区,途径北山社区和合群社区,终止南溪河与红河交汇口,总长5.13公里。
它是生态画廊,百年商埠因它绽光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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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滨河路安静美丽,红河堤岸草木葳蕤、郁郁葱葱,延绵不绝,从滨河路放眼望去,滨岸带植物分布合理、自然优美,红河就是一个生态画廊,目之所及,无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步入“自贸时代”“动车时代”和“5G时代”,河口并没有因为高速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而是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立足河口边疆、民族、山区的实际,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的安排部署,强化红河的治理和保护。
为保障红河生态健康,河口县在构建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上下功夫,“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县河长办出台《河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口县河长制七项配套》等文件制度,红河河口县城段设立县级河长1名,乡级河长1名,村级河长2名。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明确河长职责,以县级河长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包河治水责任,坚持定期巡河。沿河社区严格遵守《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规定,秉承爱河护水的理念,强化宣传,将护水行动深入基层。全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使用红河州河长手机APP巡河,巡河数据直接上传系统,实现巡河信息化。同时在沿河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接受公众的监督。为有效防止国土流失,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国家级口岸的经济建设和开发不受洪灾影响。河口县修筑河堤,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
持续开展“清四乱”、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和“清河行动”等专项行动,根治红河内源污染。对北山码头河道违法建住(构筑)物依法拆除,历史遗留“乱搭乱建”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退还河流生态岸线,目前已经恢复自然生态岸线,植被全覆盖。红河纳入水质国考断面——医院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连续三年优于三类,水质稳定达标。
它是人文画廊,口岸明珠因它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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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河河口县城沿线,历史古迹与河道景观相得益彰。实施红河沿岸滨河路景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建成滨河景观带总长.17米,景观面积.37㎡,已设置滨水步道、音乐喷泉、公众健身设施、遮风避雨等亲水平台,建设照明路灯盏、公厕4座。
同时红河沿岸至今还保保留的,始建于光绪二十三年(公元年)的河口海关旧址、河口对汛督办公署旧址、同盟会河口起义纪念馆建筑物和清代古炮台等人文历史遗迹,为河道景观文化增添了厚重感。
位于红河岸边的北山民族广场,随着优美音乐的响起,喷泉在夜幕中跳起了“水上芭蕾”,跳动的画面美和灵动的音乐美让让人流连忘返。广场上,广场舞、交谊舞随处可见,红河的灵动也为河口的文化染上了绚丽的色彩。
以“商埠河口·风情边城”为主的历史文化,以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以边地风光和异域情调为主的风情文化,以垦植橡胶为主的农垦文化在此相互交融,擦亮了国门口岸的文化名片,向世人诉说红河的故事和河口“开放不止、奋斗不息”的时代精神。
极富边城魅力的文化长廊,贯穿于红河河口县城段沿岸的滨河路河堤上,每当夜幕降临,18支群众文艺队在文化长廊上开展活动,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70余场,观众人次2.5万余人次,辅导节目30余个,辅导90余天,辅导人数余人次。各群众文艺队积极参与我县年度瑶族盘王节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县群众艺术大赛、民族民间文艺展演等多种文艺活动,充分展现了口岸群众的崭新精神风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给美丽的边城夜色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也成为了中越边境群众交流友谊的重要桥梁。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一场场在街心花园开展的宣传活动,将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河长制、防汛、水保等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培养起河口人民节水、惜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保护水生态,爱护水环境,打造起整洁、优美、人水和谐的绿色环境。
红河河口县城段成为城水相依、人水和谐,集娱乐休闲、旅游放松、强身健体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美丽河湖,成为彰显河口历史文化和时代发展的新载体,不断散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转载来源:自贸时代看河口▇
法律顾问
张耀律师
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