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坊镇新街村主街道路翻修硬化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投资招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油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油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最高限价: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2.2招标范围:项目对新街村运河商贸街路段进行翻修硬化:道路长米,宽9米;对油赵路新街村(由运河商贸街至国道)路段进行翻修硬化:道路长米,宽8米;路面经铣刨后用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罩面,翻修道路面积共平方米。两侧便道砖硬化平方米,路边石砌筑米,拆除、安装沟道盖板米。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保证金3、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6、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信用建设搜索企业名称后截图,未被列入不良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00至-0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油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