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官庄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批审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商贸大厦北侧(市场路-县道)、县道西侧(迎宾路段)(商贸大街-建设大街)、新华路西侧(中心小学-商贸大街)、市场路东侧、县道北侧。;.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王官庄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是商贸大街、新华路、市场路、迎宾路新建一道雨水管网,收集的雨水最终接至清河县经济开发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主要为雨水管道总长米(其中商贸大街道约米、县道(迎宾路段)月8米、新华路约米、市场路约76米)。县道污水管道约米。.1.合同估算价:.19元.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1.外省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