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武松东街雨污分流和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批审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清河县武松东街雨污分流和道路提升工程,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