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清河实验学校是东平县新建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以“清河文化”为基调,借助于“悠悠大清河、巍巍白佛山”文化基础,创造适合学生个性成长的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养成教育,提高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核心素养。学校秉承“求真务实”教育理念,全力打造“清河文化、书香校园”。
建校两年来在县委县府关怀下,在县教体局坚强领导下,通过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学校各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学校先后获得泰安市课程与教学先进学校、泰安市绿色学校、泰安市防震科普示范校、东平县教育教学质量成绩突出学校、东平县安全工作先进学校、泰安市优秀小记者站、东平县“书香伴校园”先进学校、东平县“郭茂倩杯”作文大赛优秀奖、“郭茂倩杯”书法大赛优秀奖、“安道一杯”作文大赛优秀奖等诸多称号;先后有4位教师获泰安市优秀教师、7位教师获县学科优秀教师、7位教师获县优秀班主任、2位教师获得市优质课一等奖、9位教师获县优质课一等奖、5位教师获市级“一师一优课”一等奖、2位教师获县级优课、3位教师获研课标说教材一等奖。
我校非常重视对学生习惯的养成,办学之初就树立了“养成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培育好品行、成就好人生”的校风,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习惯的养成。播种行为,可以收获习惯;播种习惯,可以收获性格。养成良好的习惯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与核心。学校秉承“为学生成才铺平道路、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为学校发展谱写新篇”的办学理念。
招生及转学原则
1.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2.坚持“划片就近、免试足龄、严控班额、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严控班额,确保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3.坚持房户优先原则。招生及转学政策与往年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按照“住房登记为主、户籍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优先保障招生区域内“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无房有户”等三类适龄儿童的学位。
4.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以人为本、简化流程、便民利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年,东平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实现招生服务平台与电子政务大数据对接,一网通办。
招生(转学)就学条件
1、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在后屯派出所管辖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市社区居民的子女,实际落户一年以上(截止到年7月31日以前〔含〕);
2、在招生划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截止到年7月31日以前〔含〕);
3、全县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居住的部队转业人员;
4、具备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截止到年7月31日以前〔含〕),东平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营业一年以上(截止到年7月31日以前〔含〕)的东平县外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6、具备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7.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生源类型及排序
城区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类型排序录取注册入学。
A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域内,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B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由学校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以上两类(A、B)学生入学需提供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水或电开户及一年交费流水等实际入住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C无房有户。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以租房居住的;③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一年以上(年7月31日以前迁入),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若居住情况属实,以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C类适龄儿童录取时,若学位不足则按①②③类顺序依次进行,若③类为空挂户籍,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需提供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居住房屋产权证(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D无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我县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且至少一人与我县城区工作单位签定了一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在我县城区经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在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由学校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需提供证明材料:务工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以及在务工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由县人社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保险缴纳清单(均须一年以上,即年7月31日前);经商人员需提供在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注册一年以上,即年7月31日前)。此外,均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居住证,房主身份信息,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年级和六年级起始年级招生
(一)招生划片范围
学校招生范围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上学路程、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划分,招生范围见附件。
(二)招生流程
今年一年级和六年级新起始年级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学生和家长可以登录“东平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