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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实施纪实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河流,灌溉土地,滋养人民。松江河是74万松桃人民的母亲河,她发源于梵净山,九曲十回盘绕在桃源大地,用优越的水资源孕育了苗乡的温润生态环境,又用洁白的河流滋养了一代又一代苗乡人。近年来松江河受锰矿污染严重,加上沿河两岸肆意排放的生活污水,进一步加剧了河流污染,导致水质下降、水生态受损。松江河由于流域范围广,是跨省、跨县河流,当地政府与周边县缺乏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河流污染治理工作收效甚微,松江河因此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臭水河”。
《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实施启动大会。
回应呼声,高精度明确立法项目
松江河孕育过苗乡文明,同样苗乡人应该延续松江河的生命。“母亲河”受到污染,苗乡人民反映最为强烈。年12月,松桃自治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意见建议中,关于加强松江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有12件占比达10.3%。年3月,通过全县范围内的抽样调查,“建议开展松江保护立法”的比例占到52.6%。为回应群众呼声保护松桃母亲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松桃自治县人大合理运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结合实际为松江量身制定单行条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助推全县水生态高质量协调发展。年5月,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松江流域保护立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6月,组建了《条例》领导小组、起草工作组,《条例》制定工作正式启动。按照“饮水思源、治污寻源”的工作思路,立法工作组走遍了松江流域的干流和一二级支流,深入松江流域沿岸乡镇、街道、社区、村寨、企业等开展了广泛调研,与沿岸群众、干部、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掌握了松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广大群众对保护成效的主要期盼。《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扣突出问题,紧盯保护成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把饮用水水源安全、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作为主要规范内容,力求通过《条例(草案)》,保障、引领和推动松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水清、河畅、岸洁、景美”的美好愿景。倾听群众心声,回应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