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察公告
按照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对清河县大气办、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专项巡察,时间为年5月24日至6月24日。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年6月19日。根据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假公济私,利用监督管理权靠企吃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好处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仍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8:00-18:00);
邮政信箱:清河县京九国际酒店房间,邮编;
联系手机:1566953(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swzxx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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