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年春季征兵公告
年度春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适龄青年及时了解今年兵员征集的时间节点、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半年报名时间
男青年:年12月10日至年2月20日。
女青年:年12月10日至年2月15日。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青年: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上半年优先征集普通全日制高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年满18至24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女青年:高中应届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到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四、征集条件
基本体格条件:1.身高:男性cm以上,女性cm以上。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3.视力:双眼祼眼视力不低于4.5。具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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