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文物。商代。年5月,清河县王官庄镇杜村村民在取土时发现一批文物,后送交县文物保管所,此件是其中之一。这件鼎高19.3厘米。宽平折沿,直耳,鬲腹,三锥足,分档较浅,颈部下饰细凸线兽面纹。
来源/牛城晚报
抖音搜索“今日清河”
更多资讯,更多精彩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发布更多信息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