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新区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县城区机动车管控,我县继续常态化实施2个尾号限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规则
与北京市、天津市、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每十三周轮换一次。
限行车辆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含外地车辆及临时号牌车辆。
二、禁止通行区域
1、铃铛阁大街(杨西楼大桥以东至将台路以西)
2、雄州路(清河新桥以北至雄州路与保静线路口以南)
3、将台路(铃铛阁大街以北至保静线以南)
4、文昌大街(五铺大街以东至将台路以西)
5、温泉路(清河老桥以北至文昌大街以南)
6、五铺大街(铃铛阁大街以北至文昌大街以南)
7、双侯大街(雄州路以东至将台路以西)
8、世纪大街(雄州路以东至将台路以西)
三、限行时间
工作日限行时间:早7:00至晚20:00,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四、违反限行规定处罚措施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予以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五、本通告自年12月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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