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清河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私接混接乱接雨水管网的通告
为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城区私接混接乱接雨污管网问题,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定于2月3日—9日开展为期一周的打击私接、混接、乱接雨水管网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下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二、对本通告发布前,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私接的单位和个人,于2月9日前主动到县城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备并完成整改的,减轻或免于处罚;过期不报或拒不整改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三、县城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新增私接行为。四、在专项行动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私接、混接、乱接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县城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特此通告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河县公安局年2月2日来源/清河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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