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亲近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宣传实施绿化工程、开展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促进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拟举办“创建森林城市、建设魅力清河”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建森林城市建设魅力清河
二、主办单位
中共清河县委宣传部
清河县文联
清河县作家协会
三、时间安排
征稿自即日起至3月15日结束
四、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征文围绕“绿色清河、优化生态环境”这一主题内容,可写心中理想的森林城市、身边生态环境发生的变化、参与植树造林的感受、开展绿化工作的先进事迹、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典型等与植树绿化、生态文明有关的作品。
(二)征文体裁。体裁不限,散文、随笔、诗歌均可,字数控制在字以内,诗歌每篇不超过40行。(以组诗形式报送,总计不超过行)。
(三)征文报送。1.本次征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2.在校学生投稿,由教师把关筛选后统一报送。
(四)注意事项。投稿作品须为原作,杜绝抄袭。
所有投稿作品在邮件主题上须注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文中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凡投稿者视为同意遵守征文规则,征文活动主办方对参评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
五、作品评选
由活动主办方组织专业人士对参评稿件进行评审,本次征文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六、征稿邮箱
电子邮箱: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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