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
简章
清河县招聘考试交流群:
为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河县基础教育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实施人事代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
一、招聘对象、条件、名额
(一)招聘对象
1、中学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清河县职教中心的考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2、农村小学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清河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考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毕业生须本人及配偶一方具有清河户籍或父母一方在清河工作一年以上;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5、毕业生年龄要求: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名额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招聘中学人事代理教师70名,农村小学(特教)人事代理教师80名,幼儿人事代理教师5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年公开招聘中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清河县年公开招聘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清河县年公开招聘幼儿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3)。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于年7月27日通过清河报社、清河县电台、清河县电视台、清河县政府网、清河人力资源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6日至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清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3、报名者需持证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档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未到者可携带学信网关于本人学籍的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的合格证明),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及电子版(*像素)。
4、报名者需填报《清河县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审核表》(表格可从清河县人力资源网自行下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
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