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3号)。
(二)现职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宫的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名,详见《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按不低于学历要求所学的专业报名。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7),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2)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职中、高中语文教师资格的,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转正(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现职教师。
(1)报名时须在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任教(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任职证明。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4)必须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即:报考幼儿园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小学和青少年宫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初中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高中类别的必须具有高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幼儿园现职教师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教研组组长、教研员或级长、主任或以上职务2年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或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近5年曾获得区(县)级或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或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或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领域带头人(须由区(县)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
⑤近5年有获区(县)级或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名前三),或获区(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有关竞赛奖励(团体获奖的参赛人员排前三)。
(三)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年1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五)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在《职位表》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