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19”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措施落实,全力做好春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防范涉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3月2日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年春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19家拥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安监中队、宣传科、车管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大队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刘成亮,结合当前工作对春季校车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强隐患排查,3月5日前,各公路巡警中队要对辖区内校园校车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车标识、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整改不到位上路运营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严处罚。二是要严查违法行为。结合辖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出行时间、路线,及时调整勤务部署,依法严查“黑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校车不按审核线路行驶,车辆超员、超速行驶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严重超员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责任人(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大队党总支副书记、主任科员景涛,就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校车事故,强调四点意见:一、校车安全校园是主责,学校是主战场。各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完善台账等具体环节入手,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要有效掌控校车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与校车驾驶人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二、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安监中队、车管所,要对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的校车,全部提交指挥中心录入辑查布控系统,布控查辑。三、全面排查校车通行路线安全隐患。事故处理中队,要结合大队《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对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宣传提示。宣传科要紧密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会议通报了辖区校车基本情况,对未取得校车标牌的学校(幼儿园)下达了《禁止车辆上路行驶通知书》,与会19家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开学前,安监中队、车管所对辖区所有校车及其驾驶人审验、违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校车车驾管业务的,开辟绿色窗口,给予集中优先办理,确保了开学提供校车服务前源头隐患全部“清零”。
交警提示: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校车安全无小事。请学校、家长和全社会都来监督校车安全,请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校车严格遵规守法,不使用无牌无证、无许可、无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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