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清河熙华园
2
建设地点
寿光市永富路以西,洛兴街以北
3
建设规模及结构类型
清河熙华园建筑面积平方米,石材选用棕色、深棕色超薄一体板,以甲方样板为准。选用10毫米厚棕色、深棕色花岗岩石。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除招标单位规定的分包之外),一经发现招标单位将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见招标附件
7
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年3月31日(暂定)
竣工时间:年8月31日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1、资格要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并附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单位领取标书时到控股集团审计督察部进行资格预审,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开标)
2、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
10
报价方式
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在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涨价等影响价格的因素后进行报价。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上调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总包服务费(该工程总造价的2%)、利润、税金(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水电费、并考虑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
1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担保金额
年3月18日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并于年3月18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00元(壹拾万元整),可电汇至指定帐户。(请注明为熙华园超薄石材一体板工程投标保证金,在银行办理现金交款的请保留好现金交款单)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东城支行
帐号:
开户名:寿光市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需招标人讲解提前预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
投标答疑
年3月16日17:00时0分前投标人将疑问书面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清河熙华园项目部94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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