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招聘清河电话本清河房产点这里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年11-12月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告为确保我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顺利实施,《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发[]19号)和《清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书》的安排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金补助标准无害化处理每头病死猪补贴80元:每头病死猪补贴养殖户25元,用于病死猪的暂存、送交等;补贴无害化处理场55元,用于收集、运输、无害处理等。二、补贴范围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清河县区域内养猪场出现的病死猪,且在无害化处理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补贴对象参加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厂。四、补贴操作流程1.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猪2.无害化处理场收集人员、保险公司勘验员、官方兽医现场收集,通过“河北省智慧兽医云平台”APP网络上传3.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统计数据上报,官方兽医监督4.上级补贴资金按实际病死猪发生情况进行发放。根据以上要求,本次共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涉及个养殖场(户)及清河县春润无害化处理厂,共计发放资金元,详情见附表。-监督投诉-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来源/冀云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