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批审48号批准建设,项目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施工2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医院院内建设医养结合中心楼一栋,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4.8米。3建设地点:位于医院院内,太行路西、长江街北侧。4资金来源:政府债券+单位自筹5计划工期:12个月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7最高投标限价:.45元。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5-:00:00至-05-: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6-: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06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不需要提供纸制版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备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