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半年清河县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开始啦!自4月1日-4月30日,医院一楼医保科窗口进行咨询、申报。
申报范围:所患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均可申报,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
申报材料:
1、与申报门诊特殊病病种相关的近两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社保卡复印件、照片一张。
2、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凡符医院一楼医保科窗口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4月1日—4月30日
申报地址
中医院一楼医保科窗口:
清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
慢性病累计限额病种年度限额标准
1、周一至周六持优惠卡门诊医技检查优惠10%。
2、周一至周六持职工医保卡(职工医保患者)门诊医技检查优惠10%。
3、周日全天门诊医技检查优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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