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域内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产品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应自我声明公开。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程序、有关规定以及法律责任提示如下:
一、公开流程:
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30日内,在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信息。(需提前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等)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