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环保4月大动作不断,接连中标两个大型能源生态园项目,稳占C位。在刚刚结束的五一小长假过后,深能环保继续发力,旗下全资子公司威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分别中标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和浙江省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单一来源公告显示,该项目垃圾处理费预算金额70.8元/吨(.68万元/年),合作履行期限与《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相同,为30年,包括建设期2年。
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原因及说明:根据《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同》(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实际情况,二期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根据《PPP项目合同》(一期项目)第二条:2.1约定“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排他性地享有本项目范围内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毛油销售、发电上网的经营性收益”及2.6排他性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对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权利具有排他性,除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外,甲方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不会以本项目为标的与任何其他方建立与本合同合作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合作关系”之约定,如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之外的第三方合作,存在违约之风险。
(2)另根据《PPP项目合同》(一期项目)第11条11.4.1(3)约定“当月餐厨垃圾实际处理量T1大于月满负荷处理量,项目公司有权提请甲方启动二期扩建项目”之约定,当前已存在t/d的处置缺口,项目公司根据此实际处理量已提起二期项目扩建的请求。
(3)根据项目条件特殊性和连续性,可借助一期设备、人员,发挥规模效应,在一期项目基础上,本次采购二期项目若由一期项目公司继续收运和处理,需新增的人员和购买收运车辆较少,可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减少财政支出,保障项目的连续性。
(4)二期如更换收运处理主体,可能与原服务单位存在重复、冲突,影响公共服务,造成重复投资和浪费。
(5)有利于加快二期项目实施,缩短前期工作进程,保证满足与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之规定,及第五款“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综上,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拟定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供应商,预算总金额约1.3亿人民币。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一期已于年7月正式投产运行,年处理餐厨垃圾8.40万吨,年发电量万度,年产粗油脂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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