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京杭大运河(清河段)左岸景观工程(扩建)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京杭大运河(清河段)左岸景观工程(扩建)项目,清批投资招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京杭大运河(清河段)左岸景观工程(扩建)项目-七彩运河提升部分A标段绿雕施工2.1.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3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1.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3.1.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1.1.4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