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清河法院第六法庭的被告席上一字排开13名被告人,原来这是一起诈骗案件的庭审现场,再看看起诉书上的被告人,都来自五湖四海,有安徽的、四川的、辽宁的、山东的、黑龙江的、天津的,可谓是“人才济济”啊。
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完13名被告人的身份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魏某通过网络认识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等人后,约定由王、赵等人负责寻找租车人并介绍给魏,租车人每成功租取并交给魏某一辆轿车后,被告人魏某将支付报酬给介绍人。
有了这个约定后,被告人王某某在非法利益的驱使下,便介绍了被告人何某某给魏,被告人赵某某介绍了被告人刘某某给魏,另有身份不清人员(另案处理)介绍了被告人王某给魏。
在魏某的带领下,几人先后在江苏省徐州市、淮安市、常州市和山东省济南市等地,从各租车公司租赁轿车7辆后,交由被告人魏某变卖获利。经鉴定,被骗轿车价值人民币价值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范某某在